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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 年苏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电教馆(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室) 、教师发展中心(太仓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 、教研室(吴江区) ,教育局直属学校、代管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江苏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16 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苏电教〔2016〕3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举办“2016 年苏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简称 “活动” ) , 并遴选部分作品参加 “2016 年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的评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市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
  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特点, “活动” 设小学组(普教、 特教)、 初中组 (普教、特教)和高中组(普教、特教、中职)三类组别。

  二、项目设置和作品要求
  本届电脑制作活动内容分为“评选项目”和“创客项目” 。
  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 2 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 12名作者。每名作者限报 1 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 1 名指导教师。
  项目设置、具体要求及评比指标等请参阅“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中相关内容。

三、作品报送
  (一)普通作品:各市(区)以区电教中心为单位统一报送作品,直属学校和代管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作品。 姑苏区限报普通小学 60 件作品;其他地区每市(区)限报 60 件作品,其中普通小学 25 件,普通初中20 件,普通高中 5 件,特殊教育 5 件,中职 5 件;直属学校和代管学校为每校 2 件。请注意作品种类之间的均衡。
  报送内容一是“评选项目” 、 “创客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 1) ,二是“评选项目” 、 “创客项目”作品创作说明(附表 2) ,三是作品及源文件(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
  请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前网上报送,作品报送网址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 、 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和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作品由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网站直接报送。具体流程见“2016 年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

四、奖项设置
  每组拟设一等奖(5%) ,二等奖(10%) ,三等奖(15%)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 6 个(根据作品获市级一、二等奖的数量、报送作品的时效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等评分,作品因弄虚作假而被发现的单位不参加该项评比) 。

  未尽事项,请遵照“第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请登陆 http://www.huodong2000.com.cn/查询下载)要求执行。

附件(请登录 http://szdjg.suzhou.edu.cn/下载) :
1. “评选项目” 、 “创客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2. “评选项目” 、 “创客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2016 年 3 月 1 日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电话:0512-65104902

地址:苏州市劳动路289号(原三十三中学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