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电教馆、教育技术室中心(室)、教师发展中心(太仓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教研室(吴江区):
现将《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6〕1 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督导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做好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地电教部门认真填写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和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于4 月15 日前将统计表反馈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同时发送电子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省教育信息化中心(省电教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抽查。
联系人:郜虹飞,联系电话:65104902;电子信箱:234227683@qq.com。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