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发布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
《计划》提出全市未来五年教育信息化发展主要目标是紧扣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依托“智慧苏州”规划,推动“智慧教育”建设,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到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的各个环节,基本建成“课程无处不在、教师无处不在、学习无处不在”的泛在应用环境,基本实现学校管理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区域教育信息化整体上基本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在90%以上。
《计划》具体包括大力推进“智慧教育”的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四大发展任务和智能光网建设、教育E卡通融合、智慧校园建设、未来教室建设、创新实训室建设、教育信息推送服务平台建设、苏州学堂建设、教师研修社区建设、绿色评价平台建设、学生健康成长关爱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建设。
《计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督导评估四个方面明确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保障措施,指出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主体。
附:
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精神,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满足教师、学生、学校管理者和社会公众的教育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教育模式和构建学习型城市为着力点,大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把苏州建设成为一流的国家智慧教育区域综合试点示范城市,为争创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办好公平、优质、适切的教育提供强大引擎。
二、主要目标
紧扣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依托“智慧苏州”规划,推动“智慧教育”建设,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到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的各个环节,基本建成“课程无处不在、教师无处不在、学习无处不在”的泛在应用环境,基本实现学校管理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区域教育信息化整体上基本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在90%以上。
三、发展任务
(一)大力推进“智慧教育”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全面升级苏州教育城域网网络中心核心设备和主干带宽,逐步提升县域教育城域网和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校园网的接入能力。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学校电脑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提升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水平。加强教育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的防范能力和预警检测、容灾备份、应急处理能力。到2017年,全面建成200个能够优化教学内容、便于学习资源获取、促进课堂交互开展并具有情境感知和环境管理功能的未来教室,基本实现所有独立建制幼儿园以上公办学校高标准完成带宽接入,其中校园行政办公、教学实训等重点场所无线覆盖率达50%以上;所有普通高中建有数字化创新实验室,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建有数字化仿真实训室(中心)。
(二)大力推进“智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用云计算技术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门户网站群建设。优化整合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协同办公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成覆盖全市所有教育单位的教育数据交换中心、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教师网络研修中心和智慧学习服务中心,加快推进与人口、信用、空间地理等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进程。到2017年,基本建成由四大中心、20个以上基础应用系统构成的苏州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基本实现教育信息数据和社会信息数据的有效整合和互联共享,基本实现全市教育用户统一认证和单点登录,基本形成智能、系统、鲜活的智慧教育城社区。
(三)大力推进“智慧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依托省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学习在线,以苏州开放大学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苏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优质教育资源目录和交换中心,基本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苏州智能化终身学习平台,为市民提供在线学习、全网智能搜索、终身学习档案等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到2017年,全市建成100个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基地,在基础教育领域建成覆盖中小学所有学科的学习素材、校本课程和名师课堂;在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领域建成电子技术、财经商贸、旅游文化、服务外包、休闲保健等10大类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库;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质量优良、使用便捷和共建共享的苏州教育资源综合体系。
(四)大力推进“智慧教育”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教育管理人员、教育技术专业人员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加快推进教育部“信息化背景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校长和教研、教科人员的信息化领导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他们的信息化规划能力、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配齐配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开足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到2017年,建成10个教育技术名师工作室和20个教育信息化创新团队;90%以上的教师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
四、重点工程
(一)智能光网建设工程。结合苏州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管线及光缆资源,与多方合作,扩容升级苏州教育城域网内外环网,积极构建万兆以上带宽互联、支持多网络应用的苏州教育智能光网络系统。利用充裕的带宽资源及丰富的质量保证手段,积极开拓多种新兴业务。借助线路复用和链路冗余技术,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防御体系,整体提高网络的安全可靠性。
(二)教育E卡通融合工程。认真落实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和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卡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苏州教育E卡通与国家电子学生证、省学生教师教育卡和苏州市民卡的全面融合,拓展教育E卡通的校内外应用功能,努力实现身份认证电子化、师生学习数字化、数据管理信息化和个人成长记录反馈智能化。
(三)智慧校园建设工程。依据《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在江苏省基础教育“e学习”试点学校和苏州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基于新型学习空间的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程,努力实现从基础设施(网络、终端、教室等)、资源(图书、课件、作业等)到活动(学习、教学、研究、管理、生活等)的高度数字化,让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随地开展移动学习、无边界学习。
(四)未来教室建设工程。全面加强与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合作,充分运用无线网络技术、传感技术、交互联动及遥指技术等新兴信息技术,推进未 来教室建设,大力构建高效互动、实时指导、生成拓展的信息化课堂,促进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创新。
(五)创新实训(实验)室(中心)建设工程。综合运用计算机图形学、人机交互技术、传感技术、人工智能等虚拟现实技术,在职业院校的数控、模具、汽修、旅游、动漫、机械制造、工业设计、现代物流、3D制作等专业上,建成一批包括仿真教学、视频教学、数字展示和互动虚拟实验等子系统的实训室(中心),在普通中小学建设一批数字化创新实验室,为每一位有志于成为“能工巧匠”的受教育者打造一个虚拟实训(实验)服务平台。
(六)教育信息推送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根据“统一标准、相对独立、自愿加入、信息共享”的原则,以苏州教育门户网站为主网站,县级市、区教育门户网站为一级子网站,直属学校门户网站及公益性教育类网站为二级子网站,加快推进苏州教育网站群建设,将苏州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提供便民服务、网上办事、网上咨询、交流互动、网上建议和投诉的一站式服务窗口。研究开发“苏教信使”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教育信息推送服务。
(七)苏州学堂建设工程。以加快推进苏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契机,研究开发支持苹果iOS系统、Android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电视等终端的“苏州学堂”客户端,以建设面向师生的“名师课堂”、“互动课堂”、“智能作业”和面向市民“乐活课堂”资源库为重点,创设一个安全、便捷、高效、易用的智慧学习综合服务平台,并有效利用移动学习技术的时空优势,将智慧学习由学校延伸至家庭和社会,积极构建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学习型城市。
(八)教师研修社区建设工程。坚持以创建国家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省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为契机,加快建设融资源平台、研修平台和管理平台于一体的苏州未来教师网,形成一个完全具有真实学校功能的网上教师专业发展社区,自动形成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电子档案,逐步形成市、县级市(区)、学校三级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数据库,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的统一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努力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体系。
(九)绿色评价平台建设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开发推广符合新课程理念的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字化平台,动态监测和实时记录学生不同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的发展情况,对全方位采集到的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让学生更了解自己、教师更了解学生、家长更了解孩子,做到因材施教,促进全面发展。
(十)学生健康成长关爱工程。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信息时代背景下学生健康成长的关爱模式。引导学生通过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接触较好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在自由的网络环境中自主学习或协作学习;开展网络德育、德育微课堂和网络心理咨询,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优良的品行。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的大信息量、存取的方便性以及交互的及时性进行学习和研究,让网络成为学生创新创业的健康舞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分管市(区)长为组长,教育、发改、经信、财政、公安、科技、人社、通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协调小组,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和优先部署,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是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建设、规范管理等责任。同时,教育部门应成立教育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提高教育信息化项目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研究制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保障经费标准,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应用和维护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学校公用经费优先用于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经费优先用于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新建学校教育基本建设时优先安排信息化建设经费。探索建立资金筹措的社会化机制,引入公益融资机制,探索企业外包、分期支付的多元化投入模式。加强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就学校信息化主管和专、兼职网管员的配备及工作量计算,教师参加各类信息技术培训、在线上课、网络辅导、课件(视频)制作等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获得苏州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手称号的奖励及待遇落实等方面,出台具体的管理细则。
(四)强化督导评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办法,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督查和应用效益评估;开展县级市、区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工作定期总结表彰制度,分年度评选一批示范性智慧校园、优秀教育门户网站、教育技术应用能手、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激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试点项目,为全面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积累并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