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事业新的跨越!

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

 

 

为促进学校管理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变革,根据《苏州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 年)》(苏府办〔2013152 号)和《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苏教信息〔20147 号)相关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全市共遴选出30所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

 “智慧校园”是“数字校园”的更高发展阶段,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产物。全市计划通过3年时间,实现适用范围的学校从“数字校园”向“智慧校园”的新跨越,并重点建设20-3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使先进信息技术成为学校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管理等领域创新的重要手段,让学校系统中各要素的协作与互动更加集约高效、更加便捷智能,形成某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应用。 “智慧校园”的建设内容包括融合的基础环境、创新的应用服务、共享的数字资源、卓越的信息能力等4个方面。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分阶段、有重点地整体推进。

根据《关于推进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信息〔2015〕2号文件精神,智慧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以促进管理方式转变促进教学方式转变促进学习方式转变为发展方向的协同推进小组,各示范校根据实际选择加入小组,并推选一个组长学校,负责提出协同推进工作方案,组织协同推进活动,交流做法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项目实施与信息化工作业务紧密结合机制。市教育局将项目实施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推进教育信息化相关改革时,由示范校先行先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总结示范校的典型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教育信息化政策;实施相关重要项目时,将示范校发展情况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对成效显著的示范校予以倾斜;宣传教育信息化典型经验时,优先宣传示范校。实行专家指导制度,以项目办配备与示范校指定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指导教育信息化指导专家,专家通过实地调研、线上交流等方式为试点校提供工作指导和诊断咨询。实行经费支持与动态调整制度。项目办下发部分经费用于项目启动,每年度对示范校进行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核并给予相应奖励性经费支持,对工作思路不清晰、保障措施不到位与实施成效不明显的试点校予以淘汰,在备选学校中补充基础好、积极性高且成效显著的学校。实行结项验收制度。项目校完成既定目标后,向项目办提交工作总结和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办组织专家对学校建设应用成果进行评估验收,将项目校建设及应用成果将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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